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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年旧案一朝执结

  “一桩十多年的案件终于执行完毕了,感谢执行局刘士忠法官……”近日,贾汪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终本案件,被执行人当场兑现剩余欠款5万余元。
  鹿某与赵某、朱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于2008年7月31日审理完毕,判决赵某、朱某夫妻返还199000元本金给赵某,判决生效后,两名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尽的义务。2009年1月17日,原告鹿某申请强制执行,案件进入执行阶段。
  执行局在对赵某、朱某财产调查时发现,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,在穷尽一系列措施无果的情况下,执行法官经申请人鹿某同意,按照法律规定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。后在申请人鹿某的陈述中了解到,被告朱某每月有固定工资1000余元,但被执行人反映其工资是两人仅有的生活保障,希望法院不要划扣、冻结。
  办案法官随即协调双方,并达成一致意见,每月分配一定金额给申请人,同时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,使双方权益都得到充分实现。在执行局长达十多年坚持划扣、冻结的同时,刘士忠法官还积极了解双方诉求,并坚持不懈做通双方思想工作,耐心释法析理。最终,被执行人愿意一次性给付剩余本金5万余元,申请人鹿某也愿意放弃一部分延迟金和利息,一件十多年的终本案件顺利执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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